一、成績單於榜示後以限時信函寄送至考生通訊地址,公告後3日仍未收到成績單者,請逕向本校淡水校園教務處
招生策略中心查詢。
二、正取生接到錄取通知後,應於108年12月25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將簡章附錄7「109學年度大學特
殊選才招生錄取生入學登記意願表」(詳附件)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通訊報到。
逾期未寄回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考生
不得異議。
三、備取遞補名單預計自108年12月31日起公布於本校招生資訊網頁:http://www.tku.edu.tw/→招生資訊→
學士班→大學特殊選才招生→遞補名單,遞補說明依網頁公告為準。
備取生遞補作業截止日期:109年3月2日(星期一)。
四、已完成報到之錄取生,若因故欲放棄入學資格,需填妥簡章附錄8「109學年度大學特殊選才招生錄取生放棄
入學資格聲明書」(詳附件),經家長(監護人)簽名後,於109年2月24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以
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未依規定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一
律不得參加109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科技校院繁星
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
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審入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成績複查:
一、欲複查成績者,請於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將「成績複查申請書」填妥姓名、
身分證字號、複查項目、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並貼足回郵,連同成績通知單影本裝袋郵寄本校招
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複查成績以複查考卷卷面分數及核計分數為限,不得申請重新閱卷、調閱、影印
試卷,亦不得複查卷面標準或要求試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