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學年度招生重要日程
    ※ 報名日期:113年12月10日上午10:00至12月20日中午12:00止。
    ※ 以書面審查方式。採資料上傳審查:1.歷年成績單 2.自傳 3.其他有助審查資料(請依各學系規定)

    ※需上傳符合報考學期數之歷年成績單,如報考時成績單尚缺當學期成績,請附上含修業學期數之在

    學證明(學校開具之證明),報名時未上傳或資料不符者,將不受理報名,資格不符已繳費者請申請退費。

    ※如目前就讀二上之學生,請上傳一年級共兩學期成績單和二上在學證明

    ※如目前就讀三上之學生,請上傳一及二年級共四學期之成績單和三上在學證明

    ※成績單和在學證明皆須是學校正式開具之證明,請勿提供網路截圖畫面,並請儘早向學校申請

    2. 113學年度簡章公告

    簡章 (113.11.20公告)

     

    ※持境外學歷須符合各該相關學歷採認辦法規定,「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等」等相關規定。錄取生於錄取報到時,須依教育部相關規定繳驗所需文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