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甄試規定請務必詳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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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程表、報名手續、面試相關規定、淡水校園平面示意圖等等各項重要資訊都在上面呦!)
附錄6(補助注意事項) 附錄7(弱勢生補助申請表) 附錄8(退費申請表)
附錄9(境外學歷切結書) 附錄10(成績複查申請表) 附錄11(繳交資料封面)
113學年度第二階段面試(5月17、18、19日)時間衝突處理原則
一、考試當日如有考生無法在排定的面試時段到考,若該生於該學系面試期間向面試試務人員報到時,仍能在該梯次時段到達,則排在該時段最後面;若該時段無法安排,則安排至下一時段後面應試,以此類推至該學系最後一時段。
二、若有特殊情形,可於5月13日面試梯次公告後,5月15日中午12時前與報考學系(組)聯絡,請其協助安排。
三、各學系(組)、學位學程電話。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分機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