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甄試規定請務必詳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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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程表報名手續面試相關規定淡水校園平面示意圖等等各項重要資訊都在上面呦!)

 


附錄6(補助注意事項)     附錄7(弱勢生補助申請表)  附錄8(退費申請表)

附錄9(境外學歷切結書)  附錄10(成績複查申請表)   附錄11(繳交資料封面)


113學年度第二階段面試(5月17、18、19日)時間衝突處理原則

一、考試當日如有考生無法在排定的面試時段到考,若該生於該學系面試期間向面試試務人員報到時,仍能在該梯次時段到達,則排在該時段最後面;若該時段無法安排,則安排至下一時段後面應試,以此類推至該學系最後一時段。

二、若有特殊情形,可於5月13日面試梯次公告後,5月15日中午12時前與報考學系(組)聯絡,請其協助安排。

三、各學系(組)、學位學程電話。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分機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