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5.18修訂

    1. 所有考生請務必於109年5月21日(四)前線上填報「考生健康聲明書」,網址:https://forms.gle/EjTMKszJ4YywvkiF9

    2. 若考生經衛政單位列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其隔離時間涵蓋考試、面試時間者,請主動通報,並請配合留在指定處所。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由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3. 如因「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而無法應試者,可申請退費。(請於109年5月29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恕無法受理。申請書下載

    4. 若考生正在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請主動於109年5月21日前通報本校招生策略中心,將安排隔離試場並全程配戴口罩應試。

    5. 本次博士班考試(含筆試及面試),請所有考生務必配合以下事項:​​

    • ​考試過程應自備並全程配戴口罩,惟監試、面試人員核對考生身分時,得要求考生暫時取下口罩,辨識身分後再戴回。
    • 考生應提早至少20分鐘進入試場,進入樓館前須配合量測體溫,考生如有發燒(額溫≧37.5C或耳溫≧38C)或呼吸道症狀,由本校衛生保健組作後續處置,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並詢問考生意願是否協助就醫或安排至隔離試場應試。
    • 考試進行中若考生有劇烈咳嗽情形,經量體溫出現發燒(額溫≧37.5C或耳溫≧38C)情形,該生應立即停止考試,由本校衛生保健組作後續處置,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詢問考生意願是否協助就醫或安排至隔離試場應試。
    • 為避免發生交叉感染,如非必要,請親友不要陪同;如須陪同僅限一人,並於進入樓館時填寫「陪同人員健康情形調查表」。考生及陪同人員於交通往返過程亦需留意及採行相關防護措施。
    • 本校將視疫情發展並配合政府相關規定,隨時調整因應措施,請考生密切注意本校網頁「招生資訊/最新消息」公告。

    6.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校招生策略中心(電話:02-26215656,分機2513,2208,2016)。

    ※其他重要資訊

    筆試試場分配表
    面試試場分配表
    准考證列印
    淡水校園平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