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教育部113年2月2日臺教高(四)字第1132200109號函「大學校院博士班考試入學名額流用試辦計畫」辦理。
  2. 本校配合教育部「大學校院博士班考試入學名額流用試辦計畫」,辦理原則如下:
    • 名額流出:報名截止後,報考人數為0或低於核定名額之系所,其因報名結果產生之缺額數,得予流用至其他系所,並得不限同一學院或考科相同系所。「擴充名額」以流至核有「擴充名額」之系所為限
    • 名額流入:報名截止後,報考人數高於核定名額之系所,得由報名後已知缺額系所流入,惟名額管制系所不得辦理流入。
  3. 報名後如有前述流用情形,將召開校級招生委員會決定缺額流用情形,並預定於113年5月3日前公告本校招生資訊網頁→【最新消息】,供考生查閱。